在父母离异且随后各自再次成家之后,即便子女与其中任一方共同生活,仍具有法定继承权,对其父母的财产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尽管父母已离婚分开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子女失去了对对方财产的继承权。
恰恰相反,父母以及子女间互相拥有继承遗产的权益,这种权益不受父母婚姻状态改变所影响,始终保持不变。
子女享有的继承权源于其与生父或生母的血脉联系,即使父母婚姻已经解除,仅仅象征着父母二人之间的夫妻关系的终止,无法更改子女与自己亲生父母间的紧密血缘联系,也无法改变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因此,父母的离婚行为本身并不能够消除或弱化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