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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超过50天是否还有效

离婚冷静期超过50天是否还有效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7-29 10:28:40 已帮助16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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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超过50天是否还有效
离婚冷静期限逾越五十个自然日之后,该时效性即告失效。
在冷静期限结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若双方当事人未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争求离婚证书的申请,则视为其自行撤销了离婚登记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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