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开发商或卖家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出现违约行为,致使购房者无法按照合约条款执行,那么购房者有权申请退还已支付的订金,甚至可能追索双倍订金的赔偿;然而,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本身因故无法履行购房合同义务,则通常来说,订金将不予退回。不过,若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卖家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仍有可能成功地收回订金。此外,在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卖家双方均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亦可考虑退还订金。举例而言,倘若购房者由于家庭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完成购房交易,且开发商或卖家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退还订金,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退还订金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