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结束并不会自动等同于案件的撤销。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意义在于在该阶段,嫌疑犯或被告无需再被监禁关押。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案件会就此终止,相反,它将继续依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下去。至于案件是否会被撤销,则主要取决于侦查机构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深入审查,以及是否达到了提起公诉的标准。只有当侦查机构认定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不足以构成犯罪时,才有可能依法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