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缓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取保候审,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允许嫌疑犯或者被告人在向司法机关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一位具有担保资格的人员作为其保证之后,能够在自己家中等待最后的审判结果,避免被长久地羁押于看守所之内。而缓刑则是由法院进行裁决后所采取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选取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在一段约定的期限内免予监狱之灾,但是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监管规定。二者在性质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