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是否须要缴纳保证金以申请取保候审的问题上,这一决策受到诸多因素以及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所制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取保候审申请可采用担保人保证或保证金保证两种途径进行办理。与之相对应的是,担保人保证的申请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押金,然而,若选择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则需按照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涉案人员的社会危险性来确定相应的保证金金额并予以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