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禁止男方在妇女哺乳期间提出离婚诉求。
然而,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申请或者司法机关认定有必要对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进行审理,男方有权提起离婚。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在妇女怀孕期、产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以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要求;
但当女方提出离婚或法办机构判定确实有需要处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该条款则不适用于此限制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妨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妨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