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纳入实际服刑期限内。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一项具有限制性的刑事司法制度,它允许涉嫌犯罪或被指控犯罪的人员在不被羁押的前提下等待法院最终做出裁决。而真正的实际服刑期限则是从判决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