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年纪大小,只要行为人为自己的行为负有刑事责任的能力,便可能触及到强奸罪的红线。而这种刑事责任能力主要依赖于行为人的精神状况以及其对事物的理解与判断力,而不是单纯地取决于他们的年龄。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于强奸罪做出了明确规定:该罪状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他人失去自主意愿的方式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因此,即便行为人已经年满75周岁,但若其仍具备实施犯罪的主观意图和实际能力,那么他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强奸罪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