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针对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小型汽车相碰所引发的事故,其责任分配存在多种可能性,具体如下:第一,若该碰撞事件发生于机动车车道内,那么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逆向行驶者需承担相应的全责;
其次,当该碰撞事件发生于非机动车辆专用车道上,那么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逆向行驶者以及驾驶轿车的司机都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同比例的责任。
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案情及相关事实进行严谨的裁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