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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制造假烟的工人是否会被判刑

参与制造假烟的工人是否会被判刑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024-07-29 14:57:59 已帮助12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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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制造假烟的工人是否会被判刑
制作假冒香烟制品的从业人员是否面临刑事责任的裁决需视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涉案人员必须对其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所引发的损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若该从事人员对其参与的制假活动毫不知情,那么他便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该人明确知晓自己正在参与制造假冒香烟制品的行为,且销售规模已经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中国刑法将其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并根据犯罪所得金额予以量刑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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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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