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买卖交易行径,无疑给正常的商业运作秩序带来了极大困扰。
若情节恶劣至极,则可能涉嫌构成犯强迫交易罪。
顾名思义,此种犯罪的作案手法,是在物权交易、服务提供甚至是人际关系交往中,运用武力和威逼恐吓的手段强行介入买卖,或强制他人提供服务,亦或是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这里所说的"武力",主要是指对他人施加拳脚相向、拉扯推搡等身体接触行为;
而所谓的"威逼",更多的是表示通过挥舞暴力、破坏财产、污损其信誉等方式,进而使受害者感到心理压力,陷入精神强制状态。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