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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满五年仍不执行应如何处理

失信人员满五年仍不执行应如何处理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7-29 15:09:47 已帮助28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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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满五年仍不执行应如何处理
当失信者连续五年内未能履行法院的判决时,将始终处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之中。
若未能完成义务,则永久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倘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应尽快努力寻找各种途径以期早日履行相关的法律判决义务,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申请启动信用修复程序,进而恢复社会公众对其的信任和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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