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债务人不幸离世但遗留财产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或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将该名已故债务人的各个合法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请民事诉讼。
这种做法旨在请求这些继承人从自己承继到的遗产中拨出相应部分来为亡者未能履行的负债做出补偿,从而填补因债务人谢世而留下的资金空白。
然而,若他们明确表示不愿意承担这份使命,或更有甚者,若死者在生前未明确指定任何继承人,那么债权人便可诉诸法律,申请由债务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偿付相关债务。
同样地,当已故债务人的财产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公正的分割,债权人可以将所有从遗产中获得利益的继承人当作被告,以期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他们偿还债务人早先产生的债务,赔偿义务应由各继承人依据各自所继承的总份额来分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