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能信守协定和合同的民事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量:
首先,债权人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撤销或解除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其次,债务人须承担其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再者,债权人有权基于其权益主张并要求债务人恢复继续履行原本应承担的债务;
而在当前的双务合同环境下,如果债务人明确表达出拒绝履行的意愿,那么他们将无法使用同时履行抗辩这一法律手段来进行抗辩。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