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商品房所包含的面积主要分为套内建筑面积以及被分摊共享的建筑面积这两大部分。依照我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具体要求,商品房在进行销售时,既可以选择以每套(或每个单元)作为单位来计算价格,也可以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是建筑面积作为单位来计算价格。而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则由套内建筑面积与被分摊共享的建筑面积共同构成,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属于独立的产权范畴,而被分摊共享的建筑面积则属于共有产权的范畴,购买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拥有的权益及应承担的责任有清晰的认识。对于那些选择以套(或单元)作为单位来计算价格或者是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单位来计算价格的商品房,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标注出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以及被分摊共享的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