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开发商卷款潜逃且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状况时,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首先,他们应携带购房协议、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然而,这必须建立在先前确认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顺利获取到房屋所有权大证的基础上。若开发商尚未成功申领该大证,同时又在此时选择离场逃避,那么业主们便需妥善保管好购房协议等相关凭证,并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69%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