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所谓的“数额巨大”是指什么呢?具体来说,第三条给我们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标准,即:当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超过100万元时,或者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时,就应该被认定为“数额巨大”。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应该以行为人实际吸收的全部资金为准进行计算。对于案发前后已经归还的金额,则可以视作量刑情节予以酌情考虑。同样地,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尽可能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也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总结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数额巨大”的认定,主要是基于行为人实际吸收的全部资金来进行衡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