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界定,.职务侵占罪所应承担之刑事责任与其所涉及的侵占财产数额有着紧密关联。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因违法行为擅自将本单位财产据为己有,且所涉财产金额较大者,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需缴纳罚金;如所涉金额极为庞大,则刑期将提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也相应增加;若所涉金额堪称特别巨大,那么犯罪人将面临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人能够尽数偿还其侵占之财产,这也许可以被视为其具有悔过之心及积极赔偿之态度。这种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或许会成为法院考量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如此,全面退赔并不足以立即减轻刑罚。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将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其中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过表现等等。因此,尽管全额赔偿可能被视为积极赔偿态度,但能否减轻刑罚仍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全额赔偿仅仅是可能影响量刑的一个因素,而并非决定性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