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任何实施犯罪行为之人,因其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应对其所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至于详细的赔偿数额,应当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犯罪的严重程度和主观恶性及犯罪嫌疑人的赔偿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后予以确定。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强奸罪的赔偿标准,故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依法酌情作出裁决。若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产无法完全满足赔偿要求,或被判定为应处以没收财产刑罚,则应优先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