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明文规定,针对抢夺犯罪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 当行为人实施抢夺行为,且涉及公私财物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或属于多次为之,则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将被课以罚金;2. 当抢夺公私财物的数额巨大乃至具备其他严重情节时,则需受到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并且需要接受罚金的惩戒;3. 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存在数额特别庞大或是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那么行为人就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将面临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4. 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人在实施抢夺过程中携带凶器,那么其行为将被视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从而按照该条款进行定罪量刑。这些详尽的法律规定为我们对抢夺罪行的惩处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