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法规,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触犯任何相关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阶段合法终结之后,他们有权凭藉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前往当地银行收取返还之保证资金。因此,解除取保候审的流程通常会包含向相关当事人公告与告知其已被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告知其应当按照指示前往特定银行领取回返的保证金在内的诸多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