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刑事拘留50天有什么后果

刑事拘留50天有什么后果

刑事拘留50天有什么后果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7-29 16:51:31 已帮助106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刑事拘留50天有什么后果
依据我国刑法诉讼法制订之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倘若公安局执法人员对被拘留人士存有必要性逮捕之观点,则需于该拘留期限满三日内,提交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慎核准。若遇特殊状况,如犯罪嫌疑人身份复杂或犯罪行为频繁等,可申请延长适用于此等情况的审查核准时间,最长可达四日;而针对流窜、多次以及团伙形式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审查核准期限可适度延长至三十日。自收到由公安局提交的逮捕申请之日起,人民检察院须在限定的七日内行使批准逮捕与否的裁决权。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局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实际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若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且该人员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则依法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因此,若某位人士被刑事拘留长达五十日,这或许表明公安局已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了逮捕申请,然而人民检察院可能尚未做出最终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批准逮捕,依照法律规定,公安局必须立即释放该人员,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若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该人员可能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依法可采取这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