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挪用资金罪减轻的情节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减轻的情节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减轻的情节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7-29 16:51:31 已帮助260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挪用资金罪减轻的情节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关于挪用资金案件的量刑规则中,减轻情节包括在国家提起公诉之前,被告人已经主动将所涉挪用资金归还给受害者。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尚属轻微,法院可对其实施减轻或免除惩处的裁决。也就是说,倘若嫌疑人在面临挪用资金相关控告之后,能主动退回自己所挪用之资金,同时,经由法院依法判断该案中,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情节并不严重,法院便会根据实际情形,斟酌考虑是否对被告人采取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