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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与判决离婚是否同步进行

财产分割与判决离婚是否同步进行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7-29 17:16:17 已帮助18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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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与判决离婚是否同步进行
在一般情况之下,离婚之诉中必然会伴随财产分割的裁决,然而倘若是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也可以仅专门针对离婚事宜进行裁判。
在完成离婚手续之后,倘若任一方当事人发现还有未曾完全处置的夫妻共同财物尚未妥善处理,遂以这一理由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的话,经过仔细地审查,如果确实属于离婚之时并未被双方妥善解决的共同财产,那么人民法院理应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妥当的分割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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