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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能否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权利人能否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7-29 17:27:03 已帮助21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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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能否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指出,法律赋予了权利人将有限制的建设用地上的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权力,这意味着此类使用权是被法律所允许作为抵押物使用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权利人选择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时,此块土地之上所附带的所有建筑物亦会随之与之共同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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