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伴侣双方以借贷方式缔结婚姻关系,则该笔债务仍具备法律效力不可否认。
究其原因,婚前所发生之债务应当被视为个人婚前享有的债权或承担的债务。
除非另有法定义务的约束存在,否则此等债务并不会随着婚姻生活的开始而消失无踪。
关于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需要明确区分婚前以及婚后财产两个部分。
婚前财产对夫妻双方皆具专属性,意味着它是专门隶属于某一位配偶者全权拥有的财产。
至于婚后财产,因其具有共享的性质,故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