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与子女并不直接关联,即孩子并无权获取父母的任何财产份额。
在此情形下,婚姻中的任何一方所能获得的仅仅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已。
众所周知,法律规定,在处理离婚财产的安排时,必须先经由夫妻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要交由相关司法机构按照财产状况的具体情况以及考虑保障未成年子女及女性权益的核心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