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男方或女方之一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即需赡养之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对方提出支付赡养费用的请求。
倘若被请求支付赡养费用一方拒绝执行该请求,则需赡养的另一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权利并获取赡养费。
若是在婚姻关系中,作为配偶一方的男方或女方患有疾病,以及无法自立生活,而应负有抚养义务之一方却故意拒绝扶养,且所采取的行为恶劣至极,已经达到了构成遗弃罪的程度,那么此种情况下,应负有抚养义务之一方就必须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