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每个人都享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权利。
这是因为我们有着健全且完善的婚姻自由制度,其中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两项内容。
因此,无论是夫妻中的哪一方,他们都拥有独立提出离婚申请的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女方处于怀孕期、分娩后的一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此时,男方将失去提出离婚的权利;
当然,这并不代表法律对其离婚请求的否决,除非在这段特殊时间之外,人民法院认为确实存在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必要性。
在这个特殊期限后,夫妻的任意一方均可随时单独地提起离婚申请。
为了顺利进行离婚程序,首先应准备好完整的离婚起诉书,然后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接着,法院将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必须于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如果法院判定符合立案要求,那么便会予以受理,并向被告发送原告的起诉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同时留给被告充分的辩护时间。
此后,原告只需要收到立案通知书并缴纳完相应的诉讼费用,便可耐心等待法院安排的庭审通知,以便依法参与庭审环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