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抚养权归属男方的情况下,女方仍然具有申请更改抚养权的权利。
具体操作方法为,首先女方应主动尝试与其前夫进行沟通商议,若未能取得圆满结果,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前提下,若男方存在下列任意一种状况,法院将有可能批准更改子女抚养权:
1.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导致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2.未履行其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孩子等行为,或者因共同生活方式而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利益的影响;
3.年满8岁的子女,本人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适当的理由需变更子女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