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试用期内遭辞退却未获得薪酬的情况,这种行为无疑是自始至终都不合乎法理规定的。
纵然试用期满未能转正而遭解雇,但用人单位同样有责任支付相应的薪酬待遇。
一旦发生拒付薪酬的行为,实属非法之举。
然而,在这个阶段,只有当员工因以下法定情形之一存在过错时,作为雇主方才有权利予以辞退: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其自身无法满足公司制定的录用条件;
其次,劳动者严重触犯了用人单位明确的规章条例,行为恶劣;
最后,若劳动者故意渎职或玩忽职守,造成用人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