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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否有明确的履行顺序规定

租赁合同是否有明确的履行顺序规定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7-29 18:39:53 已帮助9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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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否有明确的履行顺序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租赁合同即为典型的平行履行合同,并无优先执行权之分,合约双方均需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两个主体存在相互负债情况时,应遵循先履行债务的原则,若先行履行的一方未能履行相应责任,则后履行的一方享有拒绝其履行请求权。
同样地,如先履行的一方所执行的债务与事先约定不符,后履行的一方便有权予以拒绝履行自己的相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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