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定情形下兄弟姐妹对财产继承权的拥有与否之问题,需依据复杂的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若在遗产分配规划中当事人留有遗嘱,且尚未指定任何兄弟姐妹作为继承人,则他们将无法获得遗产的所有权;
然而,如当事人未留下遗嘱,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首批继承人未能成功继承遗产时,则可行使继承权的兄弟姐妹便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