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在孕育期间,孕妇有权自主选择离婚与否;
但对于男方而言,法律并不强制其在特定时间段内禁止提起离婚诉讼。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方在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之内,原则上禁止男方提出离婚诉求,但倘若孕妇主动提出离婚,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存在必需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之情形时,该项限制则可予以豁免。
显然,通过协议离婚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有效途径,只需双方在离婚问题上取得一致的共识和意见即可实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