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明文规定,盗窃罪得以成立须具备以下各项犯罪构成要素,即盗取或窃取公共或私人财产、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实施盗窃行为次数较多、以非法侵入他人住所方式进行盗窃、在盗窃过程中持有武器或工具以及使用秘密手段进行扒窃等情况。因此,如有不法分子悄悄潜入室内,擅自将他人所有的车辆开走,若其行为明显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那么这种行为便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被视为盗窃罪论处。至于具体的刑事处罚,则需依据盗窃财物的价值、情节严重程度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