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因涉嫌醉酒驾驶而造成车辆损伤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只要他们具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就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举例来说,若醉驾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的处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便可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