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进行逮捕,应依据实际案情以及相应的法律流程来确定。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最长的时间不能超出十二个月,并且在此期间,关于该案件的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工作都应该持续进行。当发现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之时,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发现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就有可能需要改变强制措施,其中包括逮捕。逮捕往往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认定可能逃避刑事责任或者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时候才会采用的强制手段。因此,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了以上这些状况,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可能会将强制措施从取保候审改为逮捕。然而,是否决定逮捕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这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等诸多因素。如果案件满足逮捕的条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有权依法提出逮捕申请;反之,则可能会继续维持取保候审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进行逮捕,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法定的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依法将其变更为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