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释候审期间收到传唤时案件是否已结案的问题,答案须参考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九条明确的规定,保释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对于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不得有任何中断。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保释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经届满,应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并向被保释候审者、监视居住者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因此,若在保释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保释候审期限已满,他们将会依法解除保释候审,并向相关单位和被保释候审人发出通知。这就意味着,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保释候审是有可能被解除的,进而可能导致案件的结案。然而,这并不代表所有保释候审的案件都能在十二个月内得到解决,因为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