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四条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我们需明确,若想使当事人成为盗窃罪的行为人,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基本要件:即其确实实施了盗窃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次,盗窃所得的数额不得低于“较大”这个数量级标准。关于盗窃500元人民币是否足以构成盗窃罪,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细化的分析和考量。如果在特定的司法环境下,500元人民币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范畴,那么,盗窃者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500元人民币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根据我国司法部门的权威解释,在一般的情况下,“数额较大”是指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达到1000元人民币以上。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00元人民币并不符合“数额较大”的定义,但是,这一点可能会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实践的差异而产生变化。如果在特定的司法环境下,500元人民币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那么,盗窃者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500元人民币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反之,如果500元人民币并未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那么,盗窃者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500元人民币就有可能不构成盗窃罪。总的来说,盗窃500元人民币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司法实践和具体的案件情况。如果在特定的司法环境下,500元人民币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那么,盗窃者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500元人民币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反之,如果500元人民币并未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那么,盗窃者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500元人民币就有可能不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