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在已婚夫妇实施
共犯行为而被依法
逮捕之后,一旦符合特定
取保候审的条件,便可向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相应的
取保候审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其中包括
犯罪的性质、情节的严重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具有的个人状况等等诸多因素。若在这对已婚夫妇中,有任何一方满足了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
取保候审条件,那么他们都有权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