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主未能如期履行员工薪酬发放义务时,有两种可行的解决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可以前往雇主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如果已经就问题协商未果且无法达成共识,还可以径直前往当地权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请求仲裁委裁决该案件,要求雇主支付逾期所欠的薪资款项,同时附带相关的赔偿要求。
另外,还可以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地方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支付令申请,由法定有权机构发布相关法律文书并规定执行期,从而确保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