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本人辞职和自动离职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本人辞职和自动离职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本人辞职和自动离职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7-30 12:00:18 已帮助108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本人辞职和自动离职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使主体既可为雇主,亦可为劳动者
对比之下,辞去职务与自动离职仅由劳动者享有权利。
解除劳动合同所适用之原因具备双层性质,一方面为惩戒性因素,另一方面则为非处罚性因素。
然而,辞去职务并无惩戒意味,而自动离职能被理解为违法行为
所谓自动离职能理解为劳动力未经事先通知便有所改变岗位或离开原公司的行为。
此种情况下,若职员离任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提出要求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等相关问题,便产生了我们称之为自动离职纠纷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