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成非法拘禁罪时,一般的拘留期限通常被规定为24小时。
然而,若存在以下情况,则该上限可能会被突破:
1、犯有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的罪行,或1次非法拘禁多达3人的现象;
2、在非法拘禁期间,施行了捆绑、殴打、侮辱等恶劣行为;
3、非法拘禁行为导致受害者受伤残疾,甚至丧失生命,抑或是精神受到严重损害;
4、出于索还债务的目的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存在上述任一情节;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为无辜之人却仍进行非法拘禁。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