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搭乘他人车辆期间遭遇交通事故时,若该行为属于无偿性质,则车主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
倘若该次车祸的发生乃是由于车主自身过失所致,那么车主将必须为搭乘者承担更为严重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是乘车人员在未获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上车或者在背地里秘密搭乘,此时车主对于车上乘客并不负有任何的赔偿责任。
至于涉及到有偿搭乘的情况,无论实际的车祸成因究竟如何,车主皆应对搭乘者负起赔偿之责。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