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当劳动合同尚未届满时,如员工出于个人原因选择离职,只须在与雇主就有关培训服务期达成共识且该期限尚未达到之时,才需缴纳相应的培训费用,其他情况下则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倘若劳动者意欲进行辞退,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他们应至少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这样即可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试用期间,只要工人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雇主提出辞呈并做出书面说明,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雇主未能依照法律程序履行相关手续,职员有权申请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或寻求劳动保障监察援助,藉此督促雇主履行自身法定职责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