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明确,构成盗窃罪的立案需满足以下三项必要条件:
第一点是,行为人需要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第二点是,这个行为涉及到秘密窃取他人的财物;
最后,偷盗来的公私财物价值需要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多次盗窃的情况。
在这个过程中,盗窃金额是衡量是否构成盗窃案的重要参考因素,它并不能作为判断犯罪定性以及判处适当刑罚的唯一依据。
因此,除了参照盗窃物品的实际价值之外,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包括案件中的各种复杂因素以及涉案人员是否有真诚悔过的诚意,及时退还犯罪所得等等,从而对整个案件做出全面而准确的定罪与量刑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