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方式,从司法审批程序启动至审判完成通常需要约六个月的时长。
具体而言,针对检察机关对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公安部门移交的诉讼案件,须于一个月内作出审核决策。
而对于案情较为复杂或严重的情形,审查期限可延长15天。
若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犯罪事实并同意以此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并同时满足快速审判程序所设定的适用条件,则依法应在十日内完成审核决策。
在可能判决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审查期限可进一步延长至15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