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当机动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低于20毫克每100毫升时,这类情况不被视为酒后驾车;
然而,如若其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20毫克每100毫升但小于80毫克每100毫升的话,则为饮酒过量驾车;
最后,若饮酒驾车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越或等同于80毫克每100毫升,那么这就是我们所俗称的“醉酒开车”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