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并非如此。
假如调查后发现这些资金属于夫妇二人的
共同财产,那么是完全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并回收的。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这些
共同共有人对于
共有财产都应享有着同等的权益,同时也需要承担起同样的义务。
因此,在共同共有关系未发生改变的过程中,如果某些共有人未经全体同意而私自处置了共有财产,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视为无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